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就业报到证》丢失后,自签发原《就业报到证》起半年内,可以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超过半年后,可补办《就业报到证证明》。
提供材料:原《就业通知书》、一份登有作废声明的《山西日报》、本人申请书、原派遣单位出具的未报到证明。
补办《就业报到证》,由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收到补证费100元,并出具收费凭证;补办《就业报到证明》,由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收到补证明费50元,并出具收费凭证。毕业生可将相关费用连同材料一并交给学校老师,待办理结束后学校将收费凭证交给毕业生。
来源:山西农业大学就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