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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开展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和陈规陋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4日 11:46 作者: 点击:[]

为了贯彻落实学校学习讨论落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和对陈规陋俗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为防止和减少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和有人参与封建迷信、陈规陋俗活动行为的发生,净化校园政治生态,营造崇尚科学、文明节俭、风清气正、道德规范的大学校园。我院成立了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和陈规陋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组,按照学校的整治内容和整治进度安排,现在广大教职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重点检查:2011年1月以来,本部门、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公示情况,是否有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不报等情况,并设立了专门的专项治理监督电话,欢迎广大师生监督。

监督电话:0354—6288666;0354—6288321

监督邮箱:115500167@qq.com;sxauxicl@126.com

农学院

2015年4月24日

中共山西农业大学委员会

学习讨论落实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和对陈规陋俗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

党委各部、委、处、室,各基层党委,工会,团委;

行政各院、部、处、室 ,各教辅单位, 附 校:

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18号)和《关于在全省开展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20号)精神要求,结合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专项整治内容和我校实际,学校将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对陈规陋俗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整治范围

(一)在全校副科级以上干部(含调研员)中集中整治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

(二)在全校师生员工中集中整治陈规陋俗问题。

二、整治内容

(一)关于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

1.整治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借机敛财等行为;

2.整治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邀请管理、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人员参加等行为;

3.整治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通过分批宴请、分地宴请等隐形方式变相大操大办等行为;

4.整治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中,使用公务用车等行为;

5.整治办理生日、满月、乔迁、升学等喜庆事宜中,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等行为。

(二)关于陈规陋俗问题:

1.整治校内婚丧嫁娶、喜庆活动中的大操大办、随礼风泛滥、攀比风过重、陈规陋习泛起等问题;

2.整治校内从事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

3.整治校内利用封建迷信骗取钱财、坑害群众的行为。

三、整治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15年3月30日—6月30日。主要分宣传发动、公开承诺、集中整治、监督检查、巩固成果等五个环节。

(一)宣传发动(4月15日前)

党委宣传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有针对性的开展深度报道,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党员深刻认识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嫁娶喜庆活动等借机敛财问题和陈规陋俗沉渣泛起的严重危害,坚持婚事雅办、丧事简办、节俭操办,努力做到“礼钱不攀比、饭菜不浪费、热闹不伤人、放炮不扰民”,大力倡导健康文明、勤俭节约、崇尚科学的新风正气。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和破除陈规陋俗问题,作为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始终,进行广泛动员和具体部署。

(二)公开承诺(4月20日前)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学习省委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晋办发〔2010〕18号)、《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18号)和《关于在全省开展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20号),确保所属人员熟知各项规定和要求,开展讨论,剖析危害。

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校文明办要向全校师生发出弃陋习尚新风的倡议;纪委监察室、党委组织部要组织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共产党员签订《领导干部抵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廉政承诺书》和《共产党员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俗承诺书》。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公开承诺,切实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

(三)集中整治(5月31日前)

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对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18号)中的五项整治内容和《关于在全省开展陈规陋俗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10号)中的三项主要内容,积极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2011年1月以来,本部门、本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公示情况,是否有不按规定报告或故意隐瞒不报等情况;本部门、本单位教育、管理工作和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存在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问题等。对自查出的管理方面问题按要求及时纠正,对发现的个人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告诫、早处置。

(四)监督检查(贯穿全过程)

专项整治期间,学校将通过联合巡查、突击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支持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监督。

举报电话:0354-6288213(纪委监察室)

0354-6288214(党委组织部)

举报邮箱:sxaujjw@126.com(纪委监察室)

sxndzzb@126.com(党委组织部)

(五)巩固成果(6月30日前)

纪委监察室、党委组织部和党委宣传部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认真查找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深刻分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深刻剖析陈规陋俗、封建迷信沉渣泛起的深层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重点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问题和有人参与封建迷信、陈规陋俗活动行为的发生,净化校园政治生态,营造崇尚科学、文明节俭、风清气正、道德规范的大学校园。

四、主要任务分工

1.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要将科级干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个人事项报告纳入管理之中。科级干部要参照《中共山西省高校工委落实<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行为的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晋高工〔2010〕12号),向基层党委进行个人事项报告;各基层党委要认真审核,并做好本单位的公示和监督检查工作。

2.纪委监察室要按照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要将处级干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的个人事项报告纳入管理之中,并认真做好公示和监督检查工作。

3.党委组织部要把领导干部是否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等问题和党员干部参与封建迷信、陈规陋俗活动作为干部考察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对违规党员、干部处理的力度。

4.党委宣传部要运用各种传播媒介宣传政策规定,开展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问题,营造舆论氛围,倡导新风正气。

5.党委保卫部(处)要对校园内大操大办喜庆事宜中,占道搭建拱门和在校门口搭建拱门以及在校园内搞封建迷信活动的行为坚决制止取缔,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校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领导、严肃自查自纠,不遮丑护短,不留任何死角。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

(二)各级领导带头。全校各部门、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作出承诺,以身作则、主动抵制歪风邪气,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作用;要将整治领导干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借机敛财和破除陈规陋俗工作纳入其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中。

(三)确保取得实效。全校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典型事例,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确保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基层纪检委员要协助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专项整治工作,并作为本次活动的联络员与专项整治工作组办公室联络。4月3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阶段性整治的做法、成效、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情况形成报告,报送纪委监察室办公室;5月26日之前将本部门、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书面报纪委监察室办公室(教学院部书记、院长签字盖公章后报回,管理服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公章后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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