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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14日 09:35 作者: 点击:[]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及《山西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行字[2011]48号)的相关规定,做好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努力探索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和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提高考生入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本着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和对考生负责的宗旨,依法行政、依法治考、依法招生,努力创造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工作环境。

第二条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席丛林、高志强

成员:刘  玲、马瑞燕、王宏富、孙戴珍、原向阳

秘书:翟鹏辉

 

 

第三条 复试线基本要求及复试时间

1.复试基本要求

一级学科

报考方向

复试基本要求

作物学

1旱作栽培与作物生理

英语60,总分193

2作物生态与信息技术

3作物化学调控与逆境生理

4作物分子育种与种子工程

英语60,总分228

5作物种质创新与遗传工程

6作物生物技术与组学工程

植物保护

不分方向

英语60,总分213

2.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体检,体检时请携带一寸彩照2张和50元现金。

3.复试时间为2019616日上午830

4.复试地点:作物学,农学院主楼210会议室。植物保护,农学院主楼229教室。

 

第四条:进入复试人员名单

2019年农学院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复试学生信息

一级学科

学科方向

序号

姓名

准考证号

英语

业务课一

业务科二

总分

作物学

①旱作栽培与作物生理
②作物化学调控与逆境生理
③作物生态与信息技术

1

赵佳佳

 101139120190109

64

84

92

240

2

刘小丽

 101139120190132

68

78

90

236

3

王强

 101139120190044

66

64

95

225

4

赵夏童

 101139120190180

60

78

87

225

5

王志虹

101139120190001

65

71

68

204

6

冯玉

 101139120190082

72

73

55

200

7

杨净

 101139120190050

67

68

61

196

8

王晓璐

 101139120190050

63

59

71

193

9

范娜

 101139120190086

70

69

54

193

①作物分子育种与种子工程
②作物生物技术与组学工程
③作物种质创新与遗传工程

1

董静静

 101139120190265

71

90

88

249

2

周雅莉

 101139120190148

69

79

90

238

3

禾璐

 101139120190107

74

73

90

237

4

赵丹

 101139120190013

76

83

77

236

5

杨振荣

 101139120190162

71

71

94

236

6

郝辉芳

 101139120190085

70

84

82

236

7

温贺

 101139120190146

74

71

88

233

8

张晋龙

 101139120190043

60

90

83

233

9

乔玲

 101139120190175

60

80

88

228

植物保护学

不区分方向

1

王鹤

 101139120190103

65

92

91

248

2

王师君

 101139120190269

70

82

85

237

3

郑瑞瑞

 101139120190070

62

83

92

237

4

白鹏华

 101139120190254

66

78

88

232

5

王迪

 101139120190065

67

74

88

229

6

张建华

 101139120190216

73

76

64

213

 

 

第五条、复试

复试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各学科成立由指导教师参加的5人以上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如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人员不足,可以由本学科的教授参加复试小组。复试主要根据本学科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已具备的专业学术水平以及培养潜能。复试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学术水平能力在复试成绩要各有侧重,最后成绩采取初试各科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计分办法,由学院组织各博士学科点按照学校制定的计分办法和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最后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

具体的计分办法如下:

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计分办法为:

 考生成绩 =初试英语× 30% +初试专业一× 20%+初试专业二× 10% +复试成绩× 40%

复试成绩要包括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学术水平两部分。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占比15%),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能力(占比85%)。

有关复试的各项考核要有记录,复试结束后,秘书要认真填写复试表、计分表,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六条 录取

各学科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最高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成果和科研奖励,以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农学院 

201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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