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植物内生菌资源共享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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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植物内生细菌共享服务平台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办法
2018-09-28 00:27  

山西省植物内生细菌共享服务平台专家咨询委员会

工作办法

(试行)

第一条 根据《山西省植物内生细菌共享服务平台章程》相关规定,制订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是平台特设的学术咨询、评价机构,目的是为平台建设及运行提供决策建议,加强平台各项决策和工作任务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高效性,对平台工作进行学术及技术指导和监督。

第三条 咨询委员会由5-7名成员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委员会秘书组负责日常工作。成员由平台/基地委员会选聘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及平台参加单位的领域知名专家组成。

第四条 专家咨询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对平台建设与运行的宗旨、方针、路线和发展战略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性建议,包括平台建设的机构设置、平台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方向、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等;

(二)跟踪国内、国际微生物资源发展新趋势,针对我省实际状况提出相应对策,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三)针对平台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咨询意见与建议;

(四)对平台工作的运行和标志性成果进行评议和指导,并提出意见与建议;

(五)定期对植物内生细菌资源的采集、保藏及平台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议和指导意见;

(六)对微生物资源相关信息是否共享及公开,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第五条  专家咨询应本着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咨询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就平台运行需要咨询的事项进行商讨和研究。

第六条 专家应就所咨询事项进行充分调研、研讨,并在必要期限内向平台/基地委员会提交咨询报告,汇报、解释咨询意见。

第七条  对于不能胜任或因故不能继续承担工作的成员,专家咨询委员会可提出调整意见,报平台/基地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  本工作条例经平台/基地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并报山西省科技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 本办法由平台/基地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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