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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学院2018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20:03 作者: 点击:[]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和培养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3号)文件精神,按照《山西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现就我院开展2018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做好2018年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学校文件和有关精神,成立农学院2018年推荐和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 长:席丛林 高志强

成 员:刘 玲 马瑞燕 王宏富 孙黛珍 原向阳

秘 书:张宝俊 徐 静 翟鹏辉

二、推免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诚实守信,健康向上,在读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国家文件不包括专升本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对口升学学生、面向基层招收的各类有实践经验的学生、独立学院学生)。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所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为小语种的申请者必须达到同等水平)。

4.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20%,具有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在读期间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40%,且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三名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教授联名推荐,所在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必须要进行公示。

(3)各方面综合表现优秀的主要学生干部在满足以上1、2、3条件的基础上,同时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①在读期间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不低于本专业前50%。

②中国共产党党员,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不少于2年。主要学生干部具体指班长、团支部书记、校院两级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干部、优秀学生社团负责人。

③在读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奖励。

三、推荐工作

(一)名额分配

1. 本年度学校向我院下达的推免生总名额为8名。

2. 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6个专业,结合各专业毕业生人数进行如下分配:农学专业、植物保护专业,每个专业2个推免名额;动植物检疫专业(植检方向)、制药工程专业、种子科学与工程专业、农艺教育专业,每个专业1个推免名额。

3. 各专业在学院规定的推免条件下不能完成的名额由学院抽回,全院协调使用。

(二)提交材料

1. 《山西农业大学2018年普通高校推免生申请表》纸质版2份和电子版;

2. 《山西农业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汇总表》电子版;

3.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 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在20% - 40%的申请者提供3名教授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书;

5. 反映考生外语、学术等方面的证书、证件、论文、专利、出版物以及获奖、接受表彰材料等(原件和1份复印件,审核原件后留复印件)。

(三)复试方案

申请人的排名按照本科所属的专业进行综合排名。总排名=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所有课程均分排名,所得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名,总排名相同情况下,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靠前的排名靠前,必修课成绩绩点排名相同的情况下,综合考虑科研、获奖和CET-4成绩情况。

农学专业、植物保护专业排名前二的为推免名单,其他专业排名第一的为推免名单。每位导师原则上招收推免生的人数不超过2人。

(四)时间安排

9月11日- 9月12日,递交申请材料(主楼226)。

9月13日- 9月17日,确定推免名单并公示。

9月18日- 9月24日,学校公示推免名单

9月28日- 10月9日,学院确定的推免生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学院接受推免生报考,进行专业复试确定录取名单。

10月10日上午,我校接受的推免生空腹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10月11日- 10月24日,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组审核后,在校园网上公示接受的推免生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对推免生名单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学校要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10月25日,报送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审批。

四、涉及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重要事项都应认真研究,集体决策。将推免生接收复试全过程纳入纪检监督之中,要充分征求导师意见,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

五、对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由推荐单位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六、本方案由农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54-6286398、 6288656

农学院

2017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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