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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各系:
根据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会、山西省教育厅(晋教科文卫体工字【2009】14号)《关于评选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创新标兵的通知》精神,校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后决定在我校开展此项活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系积极组织推荐。
一、评选条件
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努力奉献,为我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者,年龄在60岁以下,工作在教学科研一线的我院在岗人员,在2007---2008年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报(已获“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创新标兵”及已获省“五一劳动奖章”以上荣誉称号者,不再参加评选)。
1、理工农医学科申请人,以本人为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在SCI高影响因子刊物收录发表学术论文(需附检索报告)。人文社会科学类学科的申请人,以本人为第一作者在SSCI、AHCI收录的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在《中国社会科学》、一级学科主学报上发表论文(需附检索报告)。以上文章的作者单位必须是山西农业大学。
2、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或以本人为第一完成人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奖励。
3、取得可转化的应用性成果,获得发明专利并在成果转化与推广方面成绩突出,为山西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产生了显著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需附有关企业出具的经济利益证明、学校出具的该成果纯收入证明)。
4、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政策建议、咨询报告、策划方案,同时被有关方面采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需附有关单位采纳和取得效益的证明)。
二、遴选时间和程序
1、申报时间:2009年6月25日前
2、推荐程序:以各系为单位推荐到学院,再由院里报给学校,由学校科技处审核,校工会组织评选。
三、表彰
1、全省今年表彰10名。
2、山西省教科文卫体工会联合会、山西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从各院校(单位)推荐的候选人中进行评选,入选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授予“山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创新标兵”称号,并向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申请“山西省五一劳动奖章”表彰。
院办
2009-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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