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相关站点

农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5年05月22日 14:49 作者: 点击:[]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努力探索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和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提高考生入学质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严格执行教育部、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和学校的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本着为国家选拔优秀人才和对考生负责的宗旨,依法行政、依法治考、依法招生,努力创造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招生工作环境。

第二条 招生目标

(一)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优秀人才。

(二)根据教育部要进一步发挥院系、导师在博士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和学术责任,准确把握考核内容,正确使用评价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的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机制,促进学科建设工作。

第三条 基本原则

(一)各博士学科点招生计划的分配要综合考虑学科点导师的数量和历年完成招生任务的情况。

(二)各博士学科点招生计划的分配要适度向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博士点、新兴现代农业急需学科倾斜。

(三)根据《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以硕博连读招生方式遴选的博士生要通过博士招生单位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或考核。

(四)博士生录取要加大复试对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专业学术水平以及培养潜能的考核力度,由博士学科点结合初试和复试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五)博士生招生应考虑导师历年主持的纵向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情况,按照主持纵向国家级科研项目、主持纵向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顺序优先保证导师生源,无科研经费保障的导师一般不予安排招收博士生。

(六)博士生招生对导师进行研究生的分配时,学科点还要综合考虑导师历年来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质量情况,能完成招生任务的导师原则上招生1名。

(七)要加强博士研究生导师的招生与学术行为相结合的管理,对所指导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有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一稿多投等学术行为失范的指导教师,暂缓招生;对所招收博士研究生的研究方向与指导教师学科的研究方向不一致者暂缓招生。

第四条 复试

复试由学院总体安排,按照一级学科博士点组织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和时间、地点由学院通知。

复试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各学科成立由指导教师参加的5人以上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应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如本学科博士生导师人员不足,可以由本学科的教授参加复试小组。复试主要根据本学科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及其提交的证明材料,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已具备的专业学术水平以及培养潜能。复试考察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和考察考生专业学术水平能力在复试成绩要各有侧重,建议两部分的成绩比例在复试成绩中为1:4。最后成绩采取初试各科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计分办法,由学院组织各博士学科点按照学校制定的计分办法和下达的招生计划按考生最后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具体的计分办法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硕士学位的考生,计分办法为:

考生成绩=初试英语×30% +初试专业一×20%+初试专业二×10% +复试成绩×40%

(二)以硕博连读方式提前攻博考生,计分办法为:

考生成绩=初试英语×30% +已完成的规定课程的学习成绩情况(课程平均分)×15%+发表的学术论文评价情况(论文成绩平均分)×15% +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要包括考生外语听说能力和专业学术水平两部分。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有关复试的各项考核要有记录,复试结束后,秘书要认真填写复试表、计分表,经主管院长签字后报招生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录取

各学科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最高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位论文情况、与报考专业有关的学术成果和科研奖励,以及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本细则由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农学院

2015年5月21日

 

农学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志强 席丛林

成 员:王宏富 程三宝 韩巨才 李生才

秘 书:张宝俊

作物学

组 长:王宏富

成 员:高志强 郭平毅 杨武德 李贵全 王玉国 郝建平 李润植 孙黛珍 黄晋玲 韩渊怀 王金胜 杜慧玲 郝 林

秘 书:冯美臣

复试时间:5月29日下午3:00

复试地点:1-210

 

植物保护

组 长:李生才

成 员:王建明 韩巨才 张仙红 马瑞燕 刘慧平 郝 赤 张金桐

秘 书:李 锐

复试时间:5月29日下午3:00

复试地点:1-330

体检安排:5月29日上午8:00在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请带50元体检费和一张一寸免冠照。

农学院

2015年5月21日

上一条:转:教育部办公厅 中组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万人计划”教学名师...

下一条: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