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志愿考生完全按照考生志愿录取(每位导师在读硕士人数不超15人)。
2、调剂考生调剂原则:本硕士点导师未招收第一志愿考生的可以招调剂考生1名,按照考生考研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遵从考生志愿录取。在该硕士点所有导师均有招生的前提下,若仍有招生名额,剩余名额完全按照考生志愿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在多个硕士点招生的导师,如在某一硕士点已招生,则在其他学科则不安排调剂,如所在硕士点所有导师均已招生,则按第二条调剂原则执行。
上一条:转: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7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转: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