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0年春季学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教务字〔2020〕第14号)精神,农学院农学大类2019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按照“农学院农学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经学院指导、学生个人申报、学院审议,农学大类2019级学生专业分流工作已完成,现对学生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
一、 公示内容
农学大类2019级学生专业分流结果及分班情况(见附件)。
二、 公示期
2020年5月20日—2020年5月25日。
三、 受理方式
公示期内,对专业分流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0354-6288666、0354-6287236)反映,并提交理由(手写、亲笔签名,以照片形式发送)。学院接到学生反映后,进行核查,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生反馈核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