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农业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的规定,结合作物学学科发展的需求,经本人申请,学院组织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对申请人的申报条件进行了评审认定,现将申请人申报条件及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申报材料将提交研究生院进行下一步审议。公示期为2021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与农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反映。联系电话:0354-6288007。
农学院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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