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相关站点

农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年06月19日 20:34 作者: 点击:[]


根据《山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农大行字〔202115号)、《山西农业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安全、公平、科学的前提下,选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作物学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良好英语听说能力、能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且具有获得原创性成果潜力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文件和有关精神,为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有序进行,特成立农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组和工作组。

1.复试工作领导组

组长:荆立群  原向阳

成员:冯美臣  郭数进  岳培荣  高志强  韩渊怀  孙敏  孙朝霞

秘书:李超

2.复试工作组

复试工作组分为两组,每组设组长1名、秘书1名。

三、复试细则及相关说明

1.复试时间为2022622日下午1430开始,复试地点在复试前逐一通知考生。

2.学院将成立由7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对复试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小组成员在学院纪检委员的监督下抽签决定,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复试内容主要根据本学科培养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已具备的专业学术水平以及培养潜能。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占复试成绩的20%,专业学术水平能力占复试成绩的80%,最后成绩采取初试各科成绩与复试成绩进行加权的计分办法。具体的计分办法如下:

考生成绩=外国语×30% + 业务科一×20% + 业务科二×10% + 复试成绩×40%

3.考生复试时复试小组及秘书要认真审核考生的报考材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硕士学位证书或证明书、最高学历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或证明书。

考生对个人身份信息、提交材料真实性予以保证。在复试、录取审查过程中,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学校要对考生身份、复试过程进行全面复查,如有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4.录取方式:按照学校制定的计分办法,计算考生成绩,考生总成绩按二级学科分别进行排名。

5.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其他事项

1.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队;若考生初试成绩总分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初试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队;若考生外语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初试专业一成绩由高到低排队;若考生初试专业一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初试专业二成绩由高到低排队;若考生初试专业二成绩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队。

2.复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

3.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要求进行。

 

 

 

山西农业大学农学院

2022619

 

上一条:农学院2022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公示

下一条:关于山西农业大学农学院2022届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推荐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