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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土高原特色作物优质高效生产协同创新中心科研组织与协同研究暂行办法
2017-05-16 19:36  

 

一、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以下简称“2011计划),由山西农业大学牵头,协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西省农业厅、山西省农业科学院高粱研究所、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品种资源研究所、山西省农业科学院谷子研究所、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山西大禾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强盛种业有限公司、洪洞县金牛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太原双合成食品有限公司、晋中市喜蓉食业有限公司、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雁门清高食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协同单位),按照国家急需、世界一流的要求,瞄准世界科学前沿,在作物品种选育、生产和农产品加工三方面深入研究,充分发挥高校作为科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第一资源重要结合点的独特作用,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基础,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以创新能力提升为突破口,联合创建黄土高原特色作物优质高效生产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第二条 中心为开展作物生产领域高质量的协同创新科研任务,协同单位协商一致,制定本办法。 

二、协同创新思路 

第三条 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更有利于开展协同创新以产生高水平科研成果的人事管理方式、科学评价体系、科研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为开展基本粒子和相互作用前沿研究领域高效的协同创新活动奠定良好的制度基础。 

第四条 利用协同创新共建单位科教结合、学科齐全的强大优势,凝聚一批优秀的科学家和团队,培养造就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研究人才和团队。 

第五条 秉承优势互补、强强合作的原则,充分融合协同创新共建单位的优势研究力量进行系统性的建设,发展先进、全面、独特的实验技术和研究手段,为开展作物生产前沿研究提供深厚的技术积累和强大的技术支撑。 

第六条 以作物生产新发现为驱动,以大科学装置为工具,以国际合作为途径以及高新技术及方法迫切需求和研究周期长的特点,进行战略性部署,开展前瞻性和系统性的协同创新科学研究,取得一批原创性的重大科学成果和关键性的科学突破,并推动相关技术在国民经济生活中的应用,孕育新的学科生长点,引领新学科的发展。 

三、协同创新目标

第七条 根据学科前沿方向设置3个领域平台:

1、育种平台:主要围绕特色作物种质资源收集、创新、利用和新品种选育的研究等。

2、作物高效生产平台:主要围绕特色作物高效栽培理论与技术创新等开展研究。

3、新型农产品平台:主要围绕特色农产品研制和开发等的研究。

四、协同创新任务分工

第八条 山西农业大学牵头建设黄土高原特色作物优质高效生产各分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西省农业科学院谷子研究所、洪洞县金牛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协作特色作物高效栽培理论与技术创新分中心的建设,重点开展特色作物优质高效栽培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并开展新型农机具研制与应用;山西省农业科学院高粱研究所、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品种资源研究所、山西强盛种业有限公司协作特色作物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选育分中心建设,重点开展特色作物种质资源收集、创新、利用和新品种选育的研究,并进行新品种示范与应用;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山西大禾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太原双合成食品有限公司、晋中市喜蓉食业有限公司、山西沁州黄小米(集团)有限公司、山西雁门清高食业有限责任公司协作特色农产品加工与技术创新分中心的建设,重点开展特色农产品研制和开发的研究,并开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示范生产和应用;山西省农业厅协作黄土高原特色作物优质高效生产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重点进行调研并提出黄土高原特色作物优质高效生产中存在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需求,并负责协调示范推广基地建设。

五、附则

第九条 对本办法中未尽事宜,可通过协商形成各方签字盖章的附加,与办法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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